HR002-员工评优管理规定

1.0【范围】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,彰显优秀员工的业绩,弘扬先进的工作事迹,加强企业文化建设,树立学习榜样,增强企业凝聚力,特制订本制度。

2.0【范围】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

3.0【定义】

4.0【职责】
4.1 人事行政部:负责对本规定的监督与执行。
4.2 各部主管:负责对本规定的落实。

5.0【内容】
5.1 评优类别
5.1.1 团队类

  • 月度优秀团队奖。
  • 年度最佳绩效团队奖。

5.1.2 个人类

  • 嘉奖
  • 记功
  • 记大功
  • 项目奖
  • 月度优秀员工奖
  • 年度特别贡献奖。

5.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月度优秀团队奖:
5.2.1 当月团队表现突出,有突出业绩部门;
5.2.2 当月部门各成员努力工作,善行佳话,成为楷模部门;
5.2.3 当月团队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,卓有成效部门;
5.2.4 当月部门业务、流程有新的突破,成绩显著部门;
5.2.5 当月部门内部培训开展积极,有明显成效部门。

5.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年度最佳绩效团队奖:
5.3.1 年度部门KPI指标平均达成值为95%以上者;
5.3.2 年度部门各成员品行严谨,持续三个月无任何批评及以上行政处分者;
5.3.3 年度部门极积开展6次以上培训,组织各项活动,组织内部自我批评者;
5.3.4 年度部门无核心人员流失,人工成本下降15%以上者;
5.3.5 年度部门业务、流程有新的突破,成绩显著部门。

5.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嘉奖:
5.4.1 品行端正,工作努力,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;
5.4.2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,足为公司荣耀者;
5.4.3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,足为楷模者;
5.4.4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,卓有成效者;
5.4.5 检举违规或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;
5.4.6 发现职责外的故障,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。

5.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记功:
5.5.1 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,经采纳实施,卓有成效者;
5.5.2 遇有灾难,勇于负责,处理得当者;
5.5.3 遇有意外或灾害,奋不顾身,不避危难,因而减少损害者;
5.5.4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,避免较大损失者;
5.5.5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。

5.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记大功:
5.6.1 研究发明,对公司有贡献,并使综合成本降低,利润增加较大者;
5.6.2 兢兢业业,不断改进工作,业绩突出者;
5.6.3 热情为客户服务,经常得到客户书面表扬,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,成绩突出者;
5.6.4 开发新客户,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;
5.6.5 对有其它特殊贡献,足为全公司表率者。

5.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项目奖;
5.7.1 攻克重大难题,实现项目突破,成绩突出者;
5.7.2 实现技术创新,推动项目进程,效果明显者;
5.7.3 主导工程项目,完满完成,有实际利润者。

5.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月度优秀员工奖;
5.8.1 本月工作中,成绩突出,有实际事例者;
5.8.2 本月工作中,努力工作,善行佳话,能成为楷模者;
5.8.3 本月工作中,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,卓有成效者;
5.8.4 本月工作中,维护公司利益,有突出事例者;
5.8.5 本月工作中,提出生产或管理上的改善意见,被采纳者。

5.9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给予年度特别贡献奖;
5.9.1 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或声誉者,即为公司获得社会荣誉称号的行为;
5.9.2 攻克重大技术难关的或解决长期遗留技术难题者,即产品成本明显降低、产品销售业绩或客户评价显著提升的行为;
5.9.3 销售业绩方面较过去同期取得重大提升(完成计划目标150%以上)者;
5.9.4 技术或产品重大有效创新者,即新产品提案并且最终通过评估立项的行为、技术在行业内率先取得创新的行为;
5.9.5 管理上取得重大突破或创新者,即管理流程明显简化、显著节约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、管理技术在业内处于先进的行为;
5.9.6 在产品或服务品质方面取得突破的,在创新设计、高品质精神方面事例明显者;
5.9.7 主动帮助解决问题,结果显著者。

5.10 审批规定:
5.10.1 嘉奖、记功、记大功、项目奖可不定期申报,由部门经理提出,经分管领导审核,总经办例会决定,总经理批准生效。
5.10.2 月度优秀团队:每月评选一次,一次评选出1-2个部门,由部门经理提出,经分管领导审核,总经办例会决定,总经理批准生效。
5.10.3 月度优秀员工奖:每月评选一次,比例为全体员工的3%,由部门经理提出,经分管领导审核,总经办例会决定,总经理批准生效。
5.10.4 年度最佳绩效团队奖:每年度评选一次,由部门经理提出,经分管领导审核,总经办例会决定,总经理批准生效。
5.10.5 年度特别贡献奖:每年评选一次,由部门经理提出,经分管领导审核,总经办例会决定,总经理批准生效。

5.11 奖励标准:
5.11.1 嘉奖:奖励100-500元;
5.11.2 记功:奖励500-3000元;
5.11.3 记大功:奖励3000-10000元;
5.11.4 重大项目或发明奖:奖励10000-100000元;
5.11.5 月度优秀个人奖:奖励300元;
5.11.6 月度优秀团队奖:奖励500-1500元。
5.11.7 年度特别贡献奖,奖励现金1000-100000元。

6.0【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】
6.1 相关文件:无
6.2 运行记录

  • FM-MS-HR002-01-A0《奖励申报单》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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